我国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与特点
我国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与特点如下: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期货交易中,期货买方和卖方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通常为5%-15%)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期货市场上保证金制度实施的特点是,风险与保证金的关系是成正比的,一般来说,交易者面临的风险越大,对其要求的保证金也越多。
国内期货交易保证金特点是,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一般是随着交割临近而提高。随着客户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且出现异常交易时也会提高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以控制市场风险。当合约出现连续涨跌停板的情况且持续变化时会相应调高保证金比例。
国际期货市场上保证金制度实施的特点是,风险与保证金的关系是成正比的,一般来说,交易者面临的风险越大,对其要求的保证金也越多。交易所也会根据合约特点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等调节保证金水平。而且保证金收取是分级进行的,一般情况是,交易所或结算机构只向其会员收取保证金,这个就是会员保证金,期货公司则向其客户收取保证金,称为客户保证金。
期货,英文名是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国期货市场产生的背景是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随着国家取消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放开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市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调节作用越来越大,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和现货价格的不公开以及失真现象、农业生产的忽上忽下和粮食企业缺乏保值机制等问题引起了领导和学者的关注。
什么是期货保证金制度
期货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一定的杠杆性,投资者不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成倍地放大风险,在发生极端行情时,投资者的亏损额甚至有可能超过所投入的本金。
